征集志愿录取的规则是什么
考生资格: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必须是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同时高考分数(艺体类含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该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者符合省级招考部门规定的填报该批次征集志愿的分数要求。
投档规则:将参与征集志愿的全部考生分文、理科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再从高到低按照 1:1 的调档比例投向高校供学校审录。比如,某省征集志愿时,会先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文科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科考生也同样如此,然后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依次向各高校投档。
志愿设置:征集志愿的志愿数量和投档录取方式通常与次填报志愿相同,但部分省份为提高专项计划完成率,在特定批次征集志愿时可能会有特殊设置,如本科提前批的某些段征集志愿不再设置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默认为服从专业调剂。
多次征集志愿:如果是多次征集志愿,那么次征集志愿后,原填报志愿作废,第二次征集后次征集的志愿作废,录取程序将按征集的志愿投档。例如,某省本科二批进行两次征集志愿,次征集后,考生原来在本科二批常规志愿和次征集志愿中填报的信息就不再有效,以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的信息为准进行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