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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本年度亏本该季度赢利要预缴税款企业所得税吗
一、上本年度亏本,2020年*一季度赢利能够填补其他应付款亏本,赢利额低于其他应付款可弥补亏损金额,不计提所得税;赢利额超过其他应付款可弥补亏损金额,按差值计提所得税。另外,可弥补亏损金额,应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数据信息为标准。
二、《*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635号),《*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资产总额"改动为"具体销售毛利"。申报表明第五条第三项相对改动为:"第4行';具体销售毛利';:申报按企业会计制度结转的资产总额扣减其他应付款待弥补亏损及其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后的账户余额。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非营利性企业对比申报。房地产开发公司当期获得预购收益按照规定测算出的预估销售毛利记入行内。
三、《*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 企业纳税本年度产生的亏本,准许向之后本年度结转成本,用之后本年度的个人所得填补,但结转成本期限最多不可超出五年。
抵扣要求与公司具体财务会计解决关联
(一)税收法律优先选择标准:在预估应缴税收入额时,企业会计、财务会计解决方法与会计法律制度*策法规的要求不一致的,理应按照会计法律制度*策法规的要求测算。(铂略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要求)
(二)税收法律融洽标准:对公司根据会计规章制度要求,并具体在会计解决上已确定的开支,凡沒有超出《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税收法规要求的抵扣范畴和规范的,应按公司具体财务会计解决确定的开支,在公司个人所得抵扣,测算其应缴税收入额。《*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三)税收法律空缺标准:会计法律制度*策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财政局、税收主管机构未明文规定的实际扣减新项目,不在违背抵扣基本准则的前提条件下,按我国会计、财务会计要求测算。
在操作实务实际操作中还一定要留意税收法律优先选择标准在别的层面的反映,如合同书中注明公司股权转让造成的个人所得税由本人压力,可是由另一方担负这些花费,在操作过程中,要是没有交纳个人所得税,税收单位依然会找人负责任。好啦,有关所述“上本年度亏本该季度赢利要预缴税款企业所得税吗”的难题,假如大伙儿也有疑惑,热烈欢迎网上咨询大家仁和会计的我哦!